石油期货网www.oilprice.cn版权信息,转载请注明
修订版 |
第十九条 集合竞价申报的开始和结束由交易系统自动控制,并在计算机终端上显示。 开盘集合竞价在连续交易时段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,其日盘交易时段集合竞价在日盘开始前5分钟内进行。无连续交易阶段的交易日,开盘集合竞价在日盘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。 开市集合竞价在某合约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,前4分钟为合约买、卖指令申报时间,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。 开盘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作为开盘价。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为开盘价;开盘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,以集合竞价后当日竞价交易的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。第一笔成交价按照本细则第二十条或者第二十一条确定,第二十一条所述的前一成交价为上一交易日收盘价。 |
第二十二条 开市集合竞价中的未成交申报单自动参与开市后之后的竞价交易;连续交易阶段未成交申报单自动参与日盘集合竞价。申报单当日有效,直到全部成交或者被撤销。 |
第八十三条 本细则自XX2021年XX11月XX26日起实施。 |
添加官方认证企业微信 免费咨询
品牌优势:互联网开户口碑多年霸榜
服务优势:专属顾问 新人一对一教学
费率优势:超低无门槛交易所+1分钱